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学院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现就我院2019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分配制度改革,在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下,紧密围绕学院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在确保人员经费、学院教学及保障基本运行经费的基础上,合理分配学院财力。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高度重视编制工作,切实增强预算责任意识;重要专项申请要科学决策,充分论证,确保重大项目不重不漏;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财务预算编制内容
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主要由财务处根据学院近几年实际取得收入情况以及对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做出科学预测,依据收入从紧原则,逐项进行填报。各单位若有较确定的自主创收收入,请单独予以说明。
2、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基本公用运行预算支出、系部及管理保障单位包干经费预算支出、专项经费预算支出等构成。人事部负责编制学院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编制水、电、暖、物业、维修改造及行政办公资产采购维护等基本公用运行支出预算;系部及管理保障单位包干经费预算依据学院的相关规定,由财务处进行预算;专项经费预算支出由各单位在日常运行经费预算以外,在单位职责范围内,为完成学院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结余收回。
3、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要求。专项经费申报必须符合学院及部门工作长远发展需要,要有明确的项目目标,可行的项目实施计划,以及真实合理的项目预算。对于上年已申请项目,各部门要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工作计划,进行2019年项目预算申报,对于新增专项经费申报,申报部门应进行充分调研、研究、论证。严禁以申报专项经费名义变相增加部门办公运行经费。专项经费申请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先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业务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至财务处。
4、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预算申报。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专项经费由教务处归口负责组织上报,各系部该专项经费申请表交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汇总整理,先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至财务处。
5、对于2018年度专项经费结余的处理。财务处在进行2018年度财务结转时,将专项资金结余收回,对于在2018年没有完成的项目或完成一部分的项目,各项目申报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2019年预算中重新进行申报。
三、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学院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来编制学院财务收支总预算,总预算经院务会讨论确定后,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于预算编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要结合学院和本部门的工作重点,认真组织编制预算,做到内容完整,按时报送。预算编制过程中有疑问,及时与财务处沟通联系。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纸质版先后经各单位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于2018年12月24日前交至财务处,同时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94031813@qq.com。
财务处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