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1号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2年3月1日开始,请各位老师(包括外聘教师)按照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现将有关安排及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办理方式
(一)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推荐此方式);
(二)通过邮寄申报等其他方式办理。
三、提醒事项
(一)计税方式选择
办理汇算申报时,在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后,比较“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不同计税方式的汇算结果,选择合适计税方式。
(二)预约办理服务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在3月1日至3月15日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
(三)其他说明
1.往年未进行汇算清缴的,将会受到限制。
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如果2020年及以前年度存在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才能申请退税。
2.新增惩罚措施。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未按期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如果进行标注,将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到车贷、房贷的申请。
在办理的过程中遇到不清楚地问题,请直接拨打税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或与院财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3995235。
财务处
2022年3月2日